記得小時候,國小福利社有在賣零食,每當下課鐘響,常以百米速度衝向福利社,跟一大群小朋友擠啊擠--買零食。


 


 還記得當時常買一條條細細的、紅紅的「芒果絲」、沾滿糖粉的麻花或王子麵;在炎熱的夏天,常買小美冰淇淋、百吉棒棒冰。升上高年級,則利用下課時間跑到側門,隔著欄杆向校外專門與小朋友從事「非法交易」的攤販買烤甜不辣、豬血糕等等熟食。放學後,故意走在路隊的最後面,趁別人不注意的時候,像被人綁架而「失蹤」地進入巷內的雜貨遊戲店,花個35元抽小格紙牌,運氣不錯的話可以換到些許零食來吃。


 


 小時候就是那麼愛吃零食,回想起來,這些零食充滿了色素、糖精,魚漿等食材也肯定不新鮮,但就如羅大佑唱的「就這樣迷迷糊糊過了童年」


 


 歲月輪轉、物換星移,然童心不變。綠咪、小咪如同當年的我,也是超愛吃零食的,在7-11或超級市場看見琳瑯滿目的零食,居然會驚聲尖叫!為了小孩子的健康,現在的小學福利社不賣零食。然而,小孩子的慾望不會因為學校未販售零食而消除!


 


 小咪有時候回家抱怨:「不跟OOO要好了!」,問其原因,原來是「跟OOO約定好交換零食,我都已經給她了,結果她一直不給我,我向她要,她說好好好,明天一定給,結果明天又沒給」。哈!福利社沒賣零食,買賣不成,回到原始的「以物易物」總可以了吧。不過,跟同學約定之前要把握有「貨源」,否則食言而肥,友誼會受到考驗的。


 


 難怪,小咪前幾天吵著要去吃「市民大道刷刷鍋」,正感納悶為何有此提議,小咪說:「我要去拿那家店的苦茶糖,因為Jessie前幾天給我餅乾,我要給她苦茶糖,她以前吃過說很喜歡」。為了拿顆糖,跑去吃高檔刷刷鍋,有沒有搞錯,當然被我們否決了。但為了小咪的人緣,還是替她準備了要送給同學的零食。


 


 兩姐妹感情不錯,小咪下課時偶爾會攜帶零食去找姐姐分享,但姐姐有時不在教室內,小咪便返回自己的教室。「姐姐的同學好奇怪,OOOO一看見我就纏住我,一直向我苦苦哀求:『妹妹!妹妹!給我零食好不好?拜託啦!』,還一邊哀求我一邊追著我,我只好跑回教室躲起來,他們還在我的教室外面大喊:『妹妹!妹妹!給我零食好不好?拜託啦!』….


 


 天哪,這是什麼畫面?現在的小朋友不是豐衣足食,只怕吃得太多、太好,怎麼看見零食還是像餓死鬼一般?


 


 回想從前,不禁莞爾一笑,這就是小孩子!


 
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綠咪小咪的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